关于印发《关于构建新时代少先队社会化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青联发〔20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厅(委)、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文物局、妇联、科协、少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文物局、妇联、科协、少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加快构建新时代少先队社会化工作体系,提升少先队社会化工作水平,突出少先队实践育人特色,现将《关于构建新时代少先队社会化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共青团中央
中央宣传部
中央文明办
教育部
民政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国家文物局
全国妇联
中国科协
全国少工委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