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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少工委七届四次全会的通知

中少办发〔2018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各有关单位、全国少工委委员:

  经团中央书记处批准,定于2018年1月30日(星期二)在北京召开全国少工委七届四次全会,会期1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党中央书记处对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共青团十七届七中全会和2018年基础教育工作部署,总结2017年少先队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全队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关安排和2018年工作,组织动员各级少先队组织纵深推进改革,服务引领广大少先队员茁壮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审议通过有关决议。

  二、与会人员

  1. 团中央、教育部有关领导同志;

  2. 第七届全国少工委成人委员(拟卸职委员不参会);

  3. 拟替补、增选为全国少工委委员的同志。

  三、会议地点

  北京二十一世纪饭店(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0号,总机:010—64683311)

  四、会议安排

  1月30日  上午:全体会议

      下午:分组讨论;全体会议

  五、有关要求

  1. 此次会议将研究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纵深推进少先队改革,请与会人员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本领域实际,做好相关工作梳理和思考,围绕相关中心工作做好讨论发言准备。

  2. 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事由,须书面报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审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会委员请假须以省级少工委办公室名义报批。

  3. 请各省级少工委通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全体成人委员参会,包括教育部门有关同志及中小学校长、高校代表、社区和校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各界代表、专家学者委员,以及拟替补、增补为全国少工委委员的同志等,尽量同时报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会人员由团新疆区委负责通知。

  4. 请各省级少工委统一汇总报名情况后(见附件),于1月25日(星期四)18时前发传真并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团中央系统、教育部系统、中央有关单位、解放军和在京专家学者等委员直接向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反馈报名表。

  5. 简洁、严肃办会,请自备会议文具,着便装。

  6. 会议不安排接送站。所有委员1月29日(星期一)全天报到,31日(星期三)下午14点前返程。请提前预订好返程票。

  附件:全国少工委七届四次全会报名表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18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