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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12期:重庆实施“五项行动”推动少先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 全国少工委

近年来,团重庆市委、重庆市少工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贯彻落实第九次全国少代会部署,结合实际实施“新时代红岩精神传承行动”等“五项行动”,推动少先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培育共产主义接班人根本任务,实施“新时代红岩精神传承行动”

一是播撒爱党爱国爱领袖的种子。常态化开展“习爷爷教导记心中”“红领巾爱祖国”等主题活动,引导少先队员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希望要求,从小立报国强国志、长大做挺膺担当者。二是播撒传承红色基因和中华文脉的种子。深入开展“红领巾爱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组织“红领巾巡讲团”宣讲,少先队员走进革命旧址、红色场馆聆听党史故事、缅怀革命先烈,在文博馆讲解、非遗体验、研学实践中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力量。三是播撒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种子。深入开展“国旗下的演讲”“石榴籽一家亲”等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少先队员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养成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聚焦新时代少先队改革创新,实施“少先队员光荣感激励行动”

一是夯实基层组织网络。全市中小学、团属青少年活动中心实现少工委建设全覆盖,规范建立校外少先队组织。联合市场监管局制定标准,在“青少年之家”建立队室、队角。二是规范仪式活动教育。定期开展队会、队课、主题队日,以及“红领巾讲解员”“红领巾奖章”争章等活动。做好“六知六会一做”等队前教育。加强团队衔接,补齐初中少先队工作短板,少先队推优入团普遍开展。三是健全组织文化阵地。指导支持中小学校建立红领巾广播站、鼓号队,配备队旗队徽和队报队刊。联动市场监管、教育、民政、公安、网信等部门,加强少先队标志规范使用和管理保护。

三、聚焦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实施“实践育人社会化发展行动”

一是突出实践育人特色。以“争做新时代好队员”主题实践活动为统揽,广泛开展科学普及、安全自护、国防教育、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14个区(县)依托学校和校外阵地建设少年军校24所,连年举办“少年军校·重庆市青少年军事夏令营”。二是关爱重点儿童群体。“希望工程”筹集资金资助近万名中小学生。连年开展“冬日阳光·温暖你我”共青团新春关爱行动,帮助留守儿童实现新年心愿。推动“假期公益托管营”纳入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开办假期公益托管。三是丰富文化产品供给。制作《山城小画家》《上天入地的轨道列车》等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优质产品。

四、聚焦教育家精神传承弘扬,实施“辅导员能力素质提升行动”

一是全要素培根铸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全市大队辅导员党员、团员比例保持在较高水平,推动各级团委委员、青联委员中的党员制度化担任校外辅导员。二是全周期提升能力。构建市、区(县)、校分层培训体系,实现大中队辅导员全覆盖。举办少先队辅导员技能大赛。争取教育部门支持,在师资培训体系中单列学校少工委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培训项目。联合西南大学招收少先队专业研究生、完成首批博士招生培养,指导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将少先队学科纳入学前教育专业必修课。三是全覆盖配强队伍。推行“双总辅导员”制度,学校试点探索班主任和中队辅导员分设。依托市少先队工作学会、少先队学科中心,定期举办研讨会、发布研究成果。四是全领域激励保障。共同落实“六个同等对待”政策,会同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印发辅导员职称评审文件,推动辅导员“双线晋升”,推动有条件的区县发放辅导员岗位津贴。

五、聚焦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实施“党建带团建队建行动”

一是党委高位推动政策制定。市委将落实中央《意见》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和年度重点督导事项,所有区(县)党委制定实施细则,实现市、区(县)党委常委会会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化听取少先队工作汇报。二是夯实全团带队政治责任。制定深化落实中央《意见》重点任务清单,建立全团带队统筹协调机制、各级团委班子成员对口联系中小学校制度。市、区(县)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同级少工委主任。三是深化团教协作。联合市教委成立重庆市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指导委员会。实现市、区(县)少工委负责同志兼任同级政府督学、区(县)团委负责同志兼任教育工委委员、区(县)教育部门负责同志任教育团工委书记并挂(兼)任团委副书记。四是加强多方协同。建立贯彻中央《意见》联席会议机制,在市少工委委员中新增11家市级部门。每年市级彩票公益金中划拨经费支持校外少先队工作。


(根据重庆市少工委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