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为贤的原则
2.坚持有利于中心事业发展的原则
3.坚持亲属回避制度
二、选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钉、政策,思想进步,公道正派,团结同志,热爱少年儿童和少先队事业。
2.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有较丰富的经营管理工作经验,有开拓进取的创业精神,有独立领导一个部门工作的能力。
3.遵守国家的法规,服从中心领导的决策,模范地遵守并执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4.身体健康,勤政廉洁,顾全大局,乐于奉献。
三、选聘办法
1.部门负责人由中心领导提名,经招标和群众评议,报少年部及分管书记同意,并报组织部备案,由组织部下发聘任通知。
2.部门正职和辅导员杂志副总编辑按副处级聘任;部门副职和辅导员杂志的部门负责人按正科级聘任。
四、考核办法
1.考核办法
(1)部门负责人要服从中心的领导,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部门负责人要按招标指标与中心领导签定任务书。
(3)中心领导要严格按部门负责人签定的任务指标考核中层干部的业绩。
2.解聘办法
部门负责人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解聘:
(1)政治思想上出现严重问题,已不具备在岗工作的条件。
(2)经营管理上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3)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中心的规章制度。
(4)一年内不能完成任务指标,停止岗位津贴;经半年延长期后仍不能完成任期指标。
(5)长期患病需连续住院或休养半年以上。
中心领导可根据拟解聘者的情况,提出意见,报请少年部、分管书记批准,由组织部办理解聘手续。部门负责人极解聘后,不再享受在岗时工资福利待遇。
团中央少年部
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
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日
中国少年先锋队事业发展中心(简称中心)是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工作委员会(简称全国少工委)投资组建并领导的自收自支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副局级)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为庆祝第五次全国少代会隆重召开,全国少工委支持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娃娃贺岁— — 2007年少年儿童春节联欢晚会”在各级少先队组织的共同努力下成功举办,并于2007年2月17日(农历大年三十)在中央电视台顺利播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少工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全团带队工作的意见》 ,切实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广大少先队辅导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展示当代少先队辅导员的崭新风貌,全国少工委决定,举办首届全国少先队辅导员风采大赛。
为通过普及和提高少年儿童群众性合唱活动这一文化艺术载体,引导少年儿童体验合唱内涵、集体、艺术的美,从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好全面准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少工委,关工委及有关文化、教育、广电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充分发挥优秀儿童影片的教育引导作用,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化氛围。
同志们,少先队员朋友们:在党的十七大胜利闭幕不久,全国少工委召开座谈会,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研究部署少先队组织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启动“红领巾心向党”主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