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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召开座谈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3月23日,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召开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座谈会,邀请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团、队工作者、青少年工作专家和新闻出版、科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等单位的代表畅谈学习贯彻《若干意见》的体会。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若干意见》的颁布实施,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个重大举措,都深受鼓舞,倍感振奋,表示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若干意见》精神,积极落实《若干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作出积极的贡献。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院长陆士桢、北京育英学校团委书记胡剑光、北京光明小学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王平、北京军区空军气象中心计量修理室副主任、第三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志愿辅导员”耿全会、北京市东高房小学少先队员袁日涉、北京市崇文区青少年宫副主任柳小兵、北京市和平街街道团工委书记王琳琳、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中少总社社长海飞、中青总社社长郗杰英等10位同志先后发言。基层学校团委书记和少先队辅导员谈了他们进一步办好中学生团校、业余党校和深入开展体验教育活动的设想。社区工作者和校外教育工作者提出要努力形成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人人有责的风尚。青少年工作专家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状况的调查研究。法律专家呼吁要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新闻出版单位的同志表示要多出精品,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未成年人代表希望家长能够成为他们合格的第一任教师,希望老师尊重他们、信任他们,希望成人都来做他们的表率,关心他们的成长。

  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同志发表了讲话,他指出《若干意见》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我们党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一贯要求,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若干意见》在总结多年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富有创造性,对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和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周强同志指出,《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既是机遇,更是责任。他要求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发挥团、队组织优势,坚持实践育人,创新工作方式。要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中吸取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丰富营养。要继续深化“手拉手”、“中国少年雏鹰行动”等富有成效的道德实践活动。要为未成年人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团属新闻出版单位要创作编辑未成年人喜爱的读物和作品。要加强未成年人教育阵地建设,团属青少年宫等单位,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要深入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座谈会由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全国少工委主任赵勇同志主持,赵勇要求各级团、队组织要按照周强同志讲话要求,把《若干意见》精神落实到团、队各项工作中去。团中央各部门要认真总结这些年来的经验,按照中央文件的要求,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具体举措,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共同努力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杨岳、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少工委常务副主任张晓兰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了座谈会。

  

  

作者: 编辑: 潘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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