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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隆安县选派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担任少先队志愿辅导员

  为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要求,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全团带队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增强基层少先队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探索新时期新阶段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新路子,共青团广西区委、区少工委在广西隆安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结合隆安县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隆安县开展了选派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担任少先队志愿辅导员试点工作.

  一、抓住契机,积极沟通,认真论证,确定试点

  开展选派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担任少先队志愿辅导员,是新时期共青团、少先队配合党政中心工作,服务基层少先队事业发展的新举措。在得知隆安县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消息后,广西团区委书记余远辉积极与隆安县党政领导同志进行沟通,探讨在隆安县建立选派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担任少先队志愿辅导员试点工作。团区委副书记李东兴和少年部的同志一道,多次深入隆安县中小学校开展调查研究,实地了解情况进行论证。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具体了解了隆安县所有中小学校的基本情况、辅导员的配备情况,以及学校领导对选派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担任少先队志愿辅导员试点工作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目前,隆安县共有中学22所,小学183所。已配备少先队大队辅导员151人,尚有54所中小学校未配备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有46所学校提出了急需配备少先队志愿辅导员。

  针对隆安县少先队辅导员配备状况和对人才的需求,广西团区委、少工委经反复与隆安县委、县人民政府协商,并会同县组织、人事、财政、编制、团委、教育等部门多次研究,最后决定结合隆安县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教师的契机,在招考合格的教师中选拔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在隆安县开展为期三年的“选派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担任少先队志愿辅导员”试点工作。

  二、制定标准,认真考核,严格把关

  由隆安县委组织部、人事局、教育局和团县委共同制定志愿辅导员的选拔制度和实施程序。选聘工作由共青团隆安县委、县教育局主持,采取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进行。规定优秀大中专毕业生须参加隆安县2003年教师公开招聘并获得正式聘用资格后方可报名参加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的选聘。经过考试、面试、考核等程序进行层层选拔,由县教育局、县团委进行岗前培训,最后确定到基层担任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工作的优秀大中专毕业生。 少

  先队志愿辅导员名单需报县委组织部、人事局审核批准后,正式颁发少先队志愿辅导员聘任书。由于选派毕业生到基层担任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隆安县各级教育部门和团组织要在县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使各项工作相互衔接,综合配套,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在选聘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的过程中,志愿辅导员的条件在结合隆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条件和要求的同时,相应地结合少先队工作的要求和少先队辅导员应具备的条件。具体要求是:政治思想素质好,能够正确理解和掌握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诚党教育的事业,热爱教育事业,有甘于奉献的精神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思想解放,实事求是,有强烈的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少先队工作,热爱少年儿童、愿意为少先队工作做出牺牲和贡献;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少先队工作的基本原理、方法和技能,能吃苦,肯钻研;具有积极向上、乐观开朗和热情活泼的性格,知识丰富、多才多艺,有一定的活动能力和管理能力,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强;年龄在25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共青团员(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毕业生优先考虑),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28岁。选派数额:30名。

  三、制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

  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必须在完成学校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协助学校现任大队辅导员开展学校少先队的各项工作。主要职责有:负责指导大队委员会制订好工作计划,并督促、帮助各项计划的切实实施;辅导开展好少先队活动;指导少先队的组织建设、集体建设,使自己负责的少先队组织成为民主、快乐、友爱、向上的好集体;选拔、培训少先队干部,培养热心服务、勇于创新的精神,教给工作方、法和技能;协助学校大队辅导员承担起领导并经常部署、检查、指导中队辅导员的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学习,讨论工作,听取意见,交流经验;了解少年儿童的思想、品德、学习、生活等情况和他们的要求、建议,并经常向学校领导汇报少先队工作的情况,全面关心少先队员的成长;向教师、家长、社会宣传少先队,发掘少先队教育资源,争取广泛支持和协作;维护少先队组织和少年儿童的权益和权利;提出少先队改革、发展的设想和思路,并负责进行合理实施。

  四、建立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的考核、奖励、管理办法

  结合大学生选派工作及少先队工作的实际,建立大学生志愿辅导员的管理办法。具体是:选派到学校担任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工作以一年为一期。被选派的毕业生,在学校担任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工作期间按照隆安县中小学教师合同聘用制进行管理。聘用期间,享受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同等待遇。组织、人事部门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对被选拔人员进行跟踪考核。每年由县教育局和团县委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人事局复核、备案。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今后选拔使用的依据。年度考核结果称职的,可以继续担任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工作。考核结果优秀的,可根据实际需要正式聘任为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享受相应待遇。特别优秀的,列为乡镇青年干部后备人选重点培养。年度考核结果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可视情况调整职务或换岗。要加强对志愿辅导员的培训指导工作,岗前必须进行系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现代教育理论和少先队工作理论及技能。上岗后的定期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由县教育局和团县委组织实施。同时抓好不定期的督促指导工作,对选派人员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志愿辅导员要与县教育局和团县委签订工作责任状,每季度向县教育局、团县委汇报一次工作情况。要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要把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做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五、开展岗前培训,掌握少先队工作技能

  为了使少先队志愿辅导员能掌握一定的少先队工作技能,广西团区委、少工委及时开展了志愿辅导员上岗前培训工作。经认真考核,层层选拔,被确定为首批基层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的30名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和隆安县各乡镇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60多人参加了培训班。在几天的培训中,具有丰富的少先队工作经验,为少先队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几位少先队教育专家为他们讲授了少先队的基础知识、少先队活动的设计、少先队鼓号队的组建和培训以及新时期少先队工作的特点和要求等内容。通过专家们生动、科学、形象、直观的讲学,使志愿辅导员了解了全新的现代教育理念及先进的少先队工作方法,提高了志愿辅导员业务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他们今后开展少先队工作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行之有效指导方法。

  六、举办上岗聘用仪式,签定工作责任状

  10月24日上午,全国少工委办公室联合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区少工委在隆安县第一小学举行了隆重的“广西隆安县少先队志愿辅导员聘用上岗仪式”。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张晓兰同志,团中央少年部副部长张欣欣同志,广西团区委书记余远辉,团区委副书记、区少工委主任李东兴出席上岗仪式。

  张晓兰代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向这30位有志青年表示热烈祝贺,并向长期关心支持共青团、少先队事业的广西各级党政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张晓兰要求团广西区委和广西区少工委要根据“全团带队”的精神,在总体规化,政策支持,跟踪服务,表彰考核等方面通盘考虑,并会同隆安县委、县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实际的帮助,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为全国各地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积累经验,做出示范。

  张晓兰希望广大志愿辅导员牢记党和政府的嘱托,做好吃苦的准备,做好干实事的准备,做好潜下心来学习的准备,在和当地人民一起奋斗的过程上实现青春的辉煌。

  仪式上,少先队志愿辅导员代表和接受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的学校代表也分别作了发言。30名志愿辅导员与共青团隆安县委、县教育局签订了工作责任状。全体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在接受了聘用证书和“广西隆安县少先队志愿辅导员服务团”团旗后,庄严宣誓:尽已所能,爱岗敬业,勤奋学习,自觉奉献,立足教育,服务社会。践行志愿者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红领巾事业的发展奉献青春、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