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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为更好地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公安部、全国少工委决定在2007年深入开展“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引导广大少年儿童提高自护意识,增强自护本领,引导全社会积极营造关注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自护我平安,共创和谐校园。

  二、活动内容

  1.广泛开展“自护章”争章活动。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结合《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的普及推广,引导广大少先队员积极参与安全自护类“雏鹰争章”活动。要把《纲要》中要求三年级少先队员必须争获的“自护章”作为学校少先队组织开展“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基本载体,结合当地实际,细化争章标准,使少先队员的争章过程成为他们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护技能的过程,成为宣传安全知识,为校园安全和家庭安全提出合理性建议的过程。鼓励各地根据地方特色,创设“消防章”、“交通安全章”、“爱路护路章”等特色雏鹰奖章。

  2.积极推广“平安自护营”体验教育活动。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结合体验教育活动和“少年军校”活动的广泛开展,联合教育、公安、消防、交通、铁道、卫生等部门,依托各种教育资源和社会力量,积极推广“平安自护营”体验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安全应急演习、模拟情景训练和各种自救自护类游戏活动,引导少先队员在快乐中学习,在潜移默化中受教育,把安全知识更好地转化为能力和技巧。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丰富“平安自护营”体验教育活动的形式,既可以在校园内组织小规模的“平安自护一日营”,也可以在寒暑期开展主题鲜明、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平安自护夏令营”、“平安自护冬令营”等。

  3.大力创建“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示范学校。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积极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结合教育部开展的“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在中小学校积极开展“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要按照《“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示范学校评选标准(暂行)》(见附件),做好示范学校评选工作,充分展示少先队在少年儿童安全教育中的组织优势和活动优势,使“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成为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组织形式。

  4.积极创建“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示范社区。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结合社区少先队工作的推进,联合民政、公安等部门,在条件成熟的城市社区积极开展“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要把少年儿童安全教育作为社区少先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专题讲座、模拟演习、亲子游戏等活动方式,帮助社区少年儿童和家长掌握安全知识和自护技能,引导社区各相关单位更加重视和支持少年儿童安全教育。

  三、组织机构和示范项目

  “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公安部、全国少工委联合主办,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和人民日报《新安全》杂志社承办,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益协办,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给予大力支持。四部委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全国组委会,全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中央少年部和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

  为推动2007年“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深入开展,为各级少先队组织更好地提供指导和服务,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将在年内举办四项示范性活动,开展三项示范性服务。

  四项示范性活动:

  1.“少年儿童安全教育专题研讨会”。全国组委会办公室拟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前后,联合相关政府部门共同举办“少年儿童安全教育专题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讨论,为中国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献计献策。

  2.“共创和谐校园”安全知识竞赛。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将依托队报队刊,面向全国少年儿童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竞赛题目将刊登在4月份的《中国少年报》、《中国中学生报》、《少先队小干部》杂志和《中国少年儿童》杂志上。同时,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将组织“平安使者”向学校、社区发放安全知识问卷。

  3.“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平安自护夏令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将联合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办公室等单位,在暑期免费组织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开展“平安自护营”体验教育活动,使他们更好地感受少先队组织的温暖,在快乐的夏令营活动中增强自护自救的本领。

  4.“平安社区健康行”专家巡讲活动。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将联合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在2006年“平安社区欢乐行”活动的基础上,在全国部分城市社区开展以“健康人生、平安家园”为主题的专家巡讲等社区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少年儿童和家长参加健康文体活动,传播科学合理锻炼、避免运动伤害的自救自护知识,营造健康和谐的社区氛围。

  以上活动的相关信息将在中国少年先锋队工作网站www.61.gov.cn、中少网站www.ccppg.com.cn和《中国少年报》等队报队刊上发布。

  三项示范性服务:

  1.对《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专刊》进行改版,以人民日报《新安全》杂志副刊的形式,每月出版一期,继续免费赠送给全国8000所中小学校和2000个社区。

  2.根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纲要》,编写《少年儿童安全知识手册》卡通口袋本,由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公开发行,并免费向西部地区、农村地区中小学校赠送2万册。

  3.对“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进行总结,编写《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指导手册》,免费提供给全国各级少工委和全国各地2万所中小学校和城市社区。

  四、表彰奖励

  2007年“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将设置“优秀组织奖”、“示范学校”和“平安行动好队员”三个奖项,用于表彰在年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在2008年,将继续对“示范社区”、“贡献奖”、“体验教育基地”进行评选表彰。

  1.“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优秀组织奖。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联合表彰,共50个,用于表彰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省、市、县级团委和少工委。

  2.“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示范学校。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联合授予,共150个,用于表彰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中小学校。

  3.“平安行动好队员”。由全国少工委进行表彰,共500名,用于表彰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少先队员。

  各省级少工委请在10月31日前将“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年度总结和以上3个奖项的推荐材料(一式两份申报表和申报材料),寄送到全国组委会办公室。每省每个奖项申报名额上限为该奖项总名额的1/10,全国组委会根据上报材料择优评定。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东四十二条21号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活动部;邮政编码:100708;联系人:楚锐、肖萌、牛婧;电话:(010)64030153;电子信箱:ccppg010@sina.com

  五、活动要求

  1.纳入规划。当前,全国各地都在开展平安城市、和谐校园、和谐社区的创建活动。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把握契机,抓住机遇,进一步扩大“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使“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成为少先队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

  2.找准定位。少年儿童安全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在少年儿童安全教育中发挥着主渠道的作用。少先队参与这项工作,主要是发挥自身优势,通过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引导少年儿童在课堂教学之外学习、宣传安全自护知识,在实践体验中把知识变成自护自救的技能。因此,少先队的定位是做好配合,以安全知识的宣传和自护技能的培养为切入点,把“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与政府部门的重点工作项目进行有机衔接。

  3.强化载体。少年儿童安全教育涉及到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宣传、自护技能的培训和应用等多个环节,因此各地在开展“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时,要加强活动载体的建设,注意子品牌的建设和推广。安全自护类“雏鹰奖章”和“平安自护营”体验教育活动是两个重要的载体,各级少先队组织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同时也可以结合地方特色创设一些行之有效的活动载体。

  4.整合资源。各级少先队组织要主动与教育、公安、民政等部门联系,为“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建立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要积极联合消防、交通、铁道、卫生、地震、水利等部门,找准结合点共同开展活动,为活动建立起强大的社会支撑体系。要充分发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等社会资源的力量,为活动提供物质保障和人员支持,使“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成为社会各界参与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的公益平台。

  

  附件:

  1.“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优秀组织奖评选标准(暂行)

  2.“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3.“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示范学校评选标准(暂行)

  4.“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示范学校申报表

  5.“平安行动好队员”评选标准(暂行)

  6.“平安行动好队员”申报表

  

全国少工委

2007年2月25日

  

  附件1:

“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优秀组织奖评选标准(暂行)

  

  1.对少年儿童安全教育高度重视,能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相关部署开展“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

  2.有开展“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年度工作计划,并能主动协调当地教育、公安、民政等部门布置好全年的工作,督促、考核措施到位。

  3.所在地区“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示范校园(社区)创建活动踊跃,有一定比例的学校和社区成为优秀创建单位。

  4.所在地区少先队员积极参加“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各单项活动,有较高比例的少先队员获得“自护章”。

  5.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集中展示活动。

  

  附件2:

“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申报单位 

 

邮政编码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请填写以下统计数据,并附详细材料。 

1、本地开展“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学校数量是     ,占全部学校的      %。 

2、本地开展“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社区数量是     ,占全部学校的      %。 

3、本地2007年组织各类“平安自护营”体验教育活动的数量是     ,参与人数是         

省 级 

少工委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此表需附详细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的电子版本同时发ccppg010@sina.com)

  

  附件3:

“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示范学校评选标准(暂行)

  

  1.学校有专人负责开展“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有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学校有健全、周密的少年儿童意外伤害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规章健全,计划周密,定岗到人。

  3.学校大队部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知识竞赛、报告会、专题讲座等全校性的安全知识宣讲活动,普及面不少于3个年级。

  4.学校大队部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平安自护营”体验教育活动,引导少年儿童开展模拟演习和自护培训,普及面不得少于1个年级。

  5.学校大队部每学年都开展安全教育类“雏鹰争章”活动,普及面不得少于一个年级。

  6.有2名以上的公安、消防、交通、铁路、卫生等部门的同志担任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参与到学校的安全教育活动中。

  7.学校定期对硬件设施和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学校周边环境良好,没有重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学校当年没有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附件4:

“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示范学校申报表

 

申报单位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大队辅导员 

 

联系电话 

 

     

 

 

 

 

 

请填写以下统计数据,并附详细材料。 

1、本校参加“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学生数量是     ,占全体学生的      %。 

2、本校参加安全教育类“雏鹰争章”活动的学生数量是     ,占全体学生的      %。 

3、本校2007年组织“平安自护营”体验教育活动   次,参与人数是      

县级 

少工委 

意见 

 

(公章) 

      

市级 

少工委 

意见 

 

(公章) 

      

省级 

少工委 

意见 

 

(公章) 

      

 

 

 

  (此表需附详细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的电子版本同时发ccppg010@sina.com)

  

  附件5:

“平安行动好队员”评选标准(暂行)

  

  1.认真学习安全自护知识,会背一首平安童谣,认识10个以上的安全标识;

  2.积极主动地向同学、家人宣传安全自护知识。

  3.能运用所学知识发现安全隐患,为校园安全或家庭安全提出1个以上的建议。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自护训练,掌握了一定的自护自救本领。

  5.获得过1枚以上的安全教育类“雏鹰奖章”。

作者: 编辑: 潘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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