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件库 > 2001 > 中少办联发 >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为贯彻共青团十四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少工委四届二次全委会暨农村少先队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农村少先队工作者的培训力度,推动少先队工作在新世纪的新发展,根据团组字[2000]6号文件的安排,定于2001年4月3日至4月12日在中央团校举办第十八期少工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了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形势和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趋势;研讨新形势下农村少先队工作的基本现状及面临的有关问题;领会全国少工委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的基本思路;学习少年儿童工作及素质教育的基本理论及方法;交流农村少先队工作经验。   

  二、培训对象   

  县少工委主任或县少先队总辅导员。   

  三、收费标准   

  1、每人交学费350元,资料费250元。   

  2、食宿费自理。学习期间的生活补助及医疗费由原单位解决。   

  四、成绩考核与鉴定   

  学习结束时每人写出1500字的学习小结,并对学员进行学习鉴定。   

  五、报到事宜   

  报到时间:2001年4月3日、4日   

  报到地点:中央团校学生二公寓   

  联系电话:中央团校轮训部(010)68425631(传真)或(010)68414749、68414753   

  联 系 人:吴新昱、徐莉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中央团校轮训部   

  邮政编码:100089   

  乘车路线:由北京站乘地铁至公主坟,换乘374路或323路公共汽车至万寿寺下车;由北京西站乘374路公共汽车至万寿寺下车;由首都机场乘至公主坟方向的民航班车到北京电视台下车向南(向前)800米。   

  六、调训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要把本次培训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全国少工委四届二次全委会暨农村少先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的重要举措予以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落实有关参训人员;要把本次调训工作与推动本地农村少先队工作创新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选派优秀人员参加调训。   各参训人员要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填写学员登记表,于3月20日前报送中央团校轮训部;要结合本次调训,在当地进行一次农村少先队工作的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或经验交流材料,供学习期间交流。另外,各参训人员还要自备一张两寸免冠近照,以备结业证书之用。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中央团校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 

作者: 编辑: 陈曦
1 共1页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