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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县级少工委是少先队组织中十分重要的一级工作领导机构,县级少工委干部的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农村基层少先队组织的发展。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少工委四届二次全委会暨农村少先队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把加强县级少工委干部的培训工作作为推动农村地区少先队工作发展的重要举措予以认真落实。为此,全国少工委要求各省级少工委加强对本省县级少工委干部的培训工作,同时,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也将本着服务基层的精神,委托《辅导员》杂志社举办若干期县级少工委干部的培训班,请各地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五”规划要求,了解我国经济改革的新形势和教育改革的新发展;领会全国少工委关于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的指示精神;探索新形势下不同地区农村少先队工作的新思路,研讨农村少先队开展体验教育活动的内容和方法,交流农村少先队工作经验,进行少先队工作实地观摩。   

  二、培训对象   

  县(区)少工委主任、县(区)少先队总辅导员、部分重点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三、收费标准   

  1、每人交培训费400元(含资料费、观摩费)。   

  2、食宿费自理。学习期间的生活补助及医疗费由原单位解决。   

  四、成绩考核与鉴定   

  学习结束时每人写出1500字的学习小结,并围绕农村少先队工作实际,确立一个调研课题。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每期培训时间为7天,具体安排为:   

  第一期:2001年7月4日——10日,培训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第二期:2001年9月11日——17日,培训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第三期:2001年10月30日——11月5日,培训地点:北京市。   

  六、报名事宜   

  拟参加培训的学员需提前选择好培训的时间和班次,并提前30天与《辅导员》杂志社培训部联系。   

  联系电话:(010)85212022;   

  传真电话:(010)85212392。   

  联系人:李沧海 张玉勋   

  通讯地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楼团中央《辅导员》杂志社培训部   

  邮政编码:100051   

  七、调训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要把本次培训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全国少工委四届二次全委会暨农村少先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的重要举措予以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落实有关参训人员;要把本次调研培训工作与推动本地农村少先队工作的创新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选派优秀人员参加调训。   

  各参训人员要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填写学员登记表;要结合本次调研培训,在当地进行一次农村少先队工作的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或经验交流材料,供学习期间交流。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作者: 编辑: 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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