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为推进《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的普及实施,深化雏鹰争章活动,引导少先队员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全国少工委决定于2006年6月8日—10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全队贯彻落实《纲要》,深化雏鹰争章活动现场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席人员: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分管少先队工作的书记、少年部长、总辅导员(未常设省总辅导员的不再另行派人);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的教育部门负责同志1人(由各省级团委负责邀请并通知);
3.副省级城市团委分管少先队工作的书记、少年部长;
与会人员应提前安排好工作,务请准时到会并全程参加会议。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请以书面形式向全国少工委办公室请假。
二、会议日程:
9日上午:
1.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少工委常务副主任张晓兰同志讲话;
2.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主任汇报本省推动《纲要》普及实施的现状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3.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主任汇报本省深化雏鹰争章活动的情况。
9日下午:观摩杭州市上城区区域性争章活动。
10日上午:
1.观摩杭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争章活动;
2.杭州市汇报贯彻落实《纲要》、开展争章活动的特色经验。
3.分组讨论。
10日下午:
1.教育部基础教育司领导讲话;
2.会议小结。
三、报到时间及地点:
6月8日全天报到。会议安排在杭州火车站和萧山机场接站。与会人员也可直接到杭州市华北饭店(浙江省杭州市岳庙栖霞岭18号,总机:0571-87980486)报到。
请于5月30前将会议回执分别传真至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和浙江团省委少年部。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联系人:许群英、盛诗翠
电话:010-85212071,85212352
传真:010-85212352
浙江省团省委少年部联系人:朱慧琴
电话:0571-85151337
传真:0571-85065751
附件:会议回执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06年5月1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残疾人联合会:红领巾助残活动是少先队的一项传统活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树立和宣传新时代涌现出来的优秀少先队员,用先进典型激励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第五次全国少代会精神,树立和宣传新时期少先队的优秀典型,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中央电视台决定于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57周年前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第五次全国少代会精神,树立和宣传新时期少先队的优秀典型,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中央电视台决定于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56周年前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各有关单位、全国少工委委员:经批准,定于2017年2月23日(星期四)在北京召开全国少工委七届三次全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根据少先队改革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全国少工委委员的基层代表性,经团中央书记处批准,全国少工委拟在即将召开的全国少工委七届三次全会上增选部分全国少工委委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