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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共青团十六大部署的工作任务, 进一步增强学校和社区少先队基层组织的活力,帮助广大少年儿童拥有快乐的课外校外生活,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决定联合童趣出版有限公司,在2008—2009年度继续开展“童趣杯”全国优秀红领巾小社团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全国优秀红领巾小社团评选活动,是全国少工委根据少先队组织发展需要,在全队开展的一项既有时代特点又具有深远意义的工作。近年来,伴随着体验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和社区少先队工作的逐步推进,由各地自发开展的各种类型的“红领巾小社团”活动得到了蓬勃发展,实践证明,“红领巾小社团”活动具有少先队活动特色,充分体现了体验教育的思想,已成为学校和社区少先队工作新的有效活动载体。加强“红领巾小社团”活动的建设、管理和引导,对于更好地发挥少先队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的优秀传统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二、奖项设定

  本年度拟评选表彰1000个全国优秀红领巾小社团,其中500个由省级少工委推荐,另500个由全国组委会从各地直接报来的材料中评选产生。全国优秀红领巾小社团的社团辅导员将获得优秀辅导奖,组织得力的省、副省、市、县级少工委和学校大队部、社区少工委将被授予优秀组织奖。

  三、组织机构

  2008 —2009年度“童趣杯”全国优秀红领巾小社团评选活动成立全国组委会,组成如下:

  顾问:

  罗 梅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主任:

  张学军 团中央少年部部长、全国少工委副主任

  侯明亮 童趣出版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主任:

  王 路 团中央少年部副部长、全国少工委副主任

  宋欣欣 童趣出版有限公司总编辑

  全国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中央少年部校外教育处。联系电话:010-85212654,传真:85212090。

  办公室主任:

  高彦明 团中央少年部校外教育处处长

  办公室副主任:

  陈 瑶 童趣出版有限公司童趣读书会俱乐部主任

  四、活动进度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1. 组织发动阶段(2008年9月-10月)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向全队下发活动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少先队组织层层发动少先队员踊跃参与。同时,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向学校和社区少先队组织发放活动宣传材料,并在少先队队报队刊上进行宣传。

  2. 开展活动和申报阶段(2008年11月-2009年4月)

  各地少先队组织积极引导少先队员开展优秀红领巾小社团创建活动。各红领巾小社团要认真填写2008-2009年度“童趣杯”全国优秀红领巾小社团申报表,通过学校大队部和社区少工委向上级少工委申报,各省级少工委评选出来的优秀红领巾小社团,请于2009年6月28日前(以当地寄出邮戳时间为准)上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各学校和社区可以通过邮寄方式直接向全国组委会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菊儿胡同7号院,童趣出版有限公司“童趣杯”全国优秀红领巾小社团评选活动全国组委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09;电话:010-84180588、84180571。

  3. 评选表彰阶段(2009年5月-6月)

  全国组委会将聘请少先队员代表、少先队辅导员代表和有关专家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评选标准,评选出1000个全国优秀红领巾小社团、1000个优秀辅导奖和100个优秀组织奖。

  4. 展示宣传阶段(2009年7月-8月)

  全国组委会将选择部分全国优秀红领巾小社团的事迹,在《中国少年报》等队报队刊和童趣出版有限公司出版的《米老鼠》等杂志上进行集中宣传,并在“红领巾小社团”活动专题网站进行展播。2009年度拟举办全国优秀“红领巾小社团”活动展示,部分优秀红领巾小社团可应邀参加。(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五、活动要求

  1 .各级少先队组织要高度重视“红领巾小社团”活动。 各地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对“红领巾小社团”活动的发展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并对今后的发展方向作出规划,稳步推进。要把“红领巾小社团”活动和社区少先队工作、“雏鹰争章”活动以及少先队其他品牌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并注重培育有地方特色的红领巾小社团。

  2 .各级少工委要完善评选活动组织机构,确保评选活动的规范性,同时,要加大“红领巾小社团”活动的宣传力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区县可相应成立本地区的评选活动组织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评选组织机构要安排童趣出版有限公司的有关人员参与,并希望各地充分利用本地队报队刊宣传“红领巾小社团”活动,还要充分发挥《米老鼠》杂志在本次活动中所起到的特殊宣传作用,扩大活动影响,促进活动开展。

  3 .充分调动广大少先队员和辅导员的积极性,坚持百花齐放的基本原则,强调“红领巾小社团”活动特色。 评选活动不是树立十全十美的典型,只要小社团有特色即可参与,只要有一个突出的亮点就具备成为优秀红领巾小社团的基本条件,要鼓励广大少先队员不拘一格,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红领巾小社团”活动,在少先队组织的引导下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

  

  附件:1.全国优秀红领巾小社团评选标准(试行)

  2. 全国优秀红领巾小社团评选活动组织奖评选标准 (试行)

  3.2008-2009 年度“童趣杯”全国优秀红领巾小社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数额表

  4.2008 -2009年度“童趣杯”全国优秀红领巾小社团 申报表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08年9月19日

作者: 编辑: 潘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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