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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共青团十六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不断提高少先队工作者的理论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少先队工作的新发展,根据《2008年—2010年少先队工作者培训规划》安排,全国少工委决定举办2008年全国少先队工作者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8年9月21日—25日(21日报到,25日返程)

  二、地点

  福建省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福建省厦门市环岛南路,宾馆电话:0592—2578425,联系人:魏晓莉13959266612;0592—2070099)

  三、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十六大精神,深入了解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围绕教育、科技、经济、文化、国防等多领域、多学科内容,使参训学员全方位、多角度开阔视野,提升理论素养和综合素质,增强服务广大少年儿童的能力。

  四、参训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分管少先队工作的书记、少年部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副省级城市团委分管少先队工作的书记、少年部长。

  五、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六、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为保证培训效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分管少先队工作书记带队,确保培训人员准时参加培训。

  2.报到当天分别在厦门火车站及机场安排全天接站。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要集中填写登记表(见附件1),汇总后于9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分别发至全国少工委和团厦门市委学校部。需接送、预定返程票者请将回执(见附件2)于9月1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团厦门市委学校部。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联系人:韩 攀

  电话:010-85212658

  传真:010-85212658   Email:zupeichu@163.com

  团厦门市委学校部联系人:陈 燕

  电话:0592-2382016/2136480 

  传真:0592-2020062   Email:2382016@163.com

  

  附件: 

  1.2008年全国少先队工作者培训班登记表

  2.回执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08年8月12日

  

  

  

作者: 编辑: 潘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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