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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各少年军校示范校: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和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0周年,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通知》和《关于纪念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0周年的通知》要求,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全国少工委决定在“八一”期间集中开展全国“少年军校”活动,在北京举办第七届全国少年军校检阅式。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八一”期间。其中第七届全国少年军校检阅式举行时间为7月26日—31日。
  二、活动范围
  全国各省、市级少年军校总校,全国少年军校示范校,有条件的各级少工委、中小学和社区少先队组织
  三、活动安排
  1.全国各地开展的活动。“八一“期间,各省、市级少年军校总校,全国少年军校示范校和有条件的各级少工委要积极举行本地的少年军校检阅式,集中展示本地开展“少年军校”活动的成效。中小学和社区少先队组织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少年军校”活动。一是可以结合各种暑期活动,如把夏令营、少先队小干部培训班与“少年军校”活动结合起来,开展思想教育、体质健康训练和生存技能训练,提高少年儿童的意志品质、团队意识和身体素质。二是可以结合“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联合消防、交管等部门,在少年儿童自救、自护项目的培训中加入“少年军校”的活动内容。三是可以结合学校承担的“双拥”工作,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积极开展拥军爱军教育和拥军优属活动,使“少年军校”活动更加凸显育人功能。
  2.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联合有关部委开展第七届全国少年军校检阅式。本届检阅式参检队伍由全国各省(区、市)推选的少年军校代表队组成。检阅式内容包括阅兵式、分列式,突出展示全国少年军校学员培育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学习国防知识、掌握军事技能、锻炼强健体魄、培养团队精神的教育成果。
  四、活动要求
  1.要围绕少先队根本任务深化活动内涵。“少年军校”活动是培养少先队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朴素感情的重要载体,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紧紧围绕少先队的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活动内涵,丰富活动内容,从而更好地发挥对少先队员的教育引导功能。
  2.要突出活动的广泛性和普遍性。开展“少年军校”活动,是纪念少先队建队60周年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少先队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动员和组织辖区内各级少年军校和少先队组织以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
  3.要精心组织参赛队伍。两年一届的全国少年军校检阅式是少年儿童国防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少年军校务必认真组织少年儿童自愿参与,把推荐少年军校参加检阅式和推动当地青少年国防教育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准备,积极参与,配合做好此次检阅式报名推荐工作。
  4.要大力推进少年军校建设。各省少工委要抓住有利契机,大力推进本省的少年军校建设。已经建立省级少年军校总校的要积极指导、推动辖区内“少年军校”活动蓬勃开展,还没有建立省级少年军校总校的要抓紧建立。
  5.要注重加强宣传。要协调各级队报、队刊以及当地新闻媒体刊登活动消息,宣传活动进程,报道活动成果,展示少年儿童的精神风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省、市级少工委,全国少年军校示范校,有条件的各级少工委、中小学和社区少先队组织请将开展“少年军校”活动的信息、图片、音像资料及时上报全国少工委。全国少工委将在队报队刊、团属新闻媒体和中国少先队网上进行展示。
  联系人:郑 凯 罗可亮 李 博
  联系电话:010—85212461,85212090(传真)
  电子邮箱:snb@gqt.org.cn(请在邮件标题上注明“少年军校”活动)
  附件:1.第七届全国少年军校检阅式有关事项
  2.第七届全国少年军校检阅式受阅少年军(警)校推荐表(下载)
全国少工委
中国少年军校总校
2009年6月18日
  
  附件1:
第七届全国少年军校检阅式有关事项
  (一)活动时间
  7月26日—31日
  (二)活动地点
  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北京房山基地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组成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四)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是阅兵式、分列式,是向首长和全国展示少年军校学员精神风貌的重要形式。本次活动期间,各代表队其他交流展示的项目详情请登陆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办公室网站(www.zgsnjx.com)查询。
  (五)受阅少年军(警)校的选拔条件
  1.以建制学校为依托,在当地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下,由学校与解放军、武警、公安消防部队、县级人民武装部等单位联合成立的少年军校。
  2.办学特色突出,教育质量优异,能认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少年军校”活动,社会影响广泛。
  3.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完善的规章制度、规范的训练活动方案和相对稳定的教官队伍。
  (六)受阅少年军(警)校报名及审批程序
  1.参加检阅式采取自愿报名,逐级审批的办法。
  2.报名参加检阅式的少年军(警)校需认真填写《第七届全国少年军校检阅式受阅军(警)校推荐表》(一式三份),由县级以上少工委和共建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市级少工委审批,市级少工委将本市推荐表集中报至省级少工委审批。
  3.各省级少工委和少年军校总校负责牵头组织本地工作,并要主动协调本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县级人民武装等共建单位共同做好此次报名选拔工作。
  4.各省级少工委将本地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的推荐表于2009年7月5日前寄至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办公室。
  (七)受阅少年军(警)校的人员组成
  1.各受阅军(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组队。
  2.A队形限90人(9×9方队),其中正式学员84人,预备学员2人,校长(领队)、教官(辅导员)、队医共4人;
  3.B队形限50人(6×7方队),其中正式学员45人,预备学员1人,校长(领队)、教官(辅导员)、队医共4人。
  (八)活动费用
  参加检阅式的每支队伍需交纳在京食宿、交通等费用960元/人(往返差旅费自理)。
  (九)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23号立恒名苑2号楼306室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办公室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王秋茹
  联系电话:(010)63492832 63498934
  13901150577
  传  真:(010)63497747

作者: 全 国 少 工 委 中国少年军校总校 编辑: 潘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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