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基层团队工作经费保障政策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共青团十六大、第六次全国少代会精神,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全体青年”和“争当四好少年”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共青团、少先队自身建设,近日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将县级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通知规定,县(市、区)每年按户籍人口中6-14周岁在校学生数、14-28周岁青年总数,人均1元标准,安排团队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对经费安排已达到或超过人均1元标准的,不降低现行标准。团队工作经费由同级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主要用于加强团队组织建设,团干部、团员和少先队辅导员培训,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团队开展活动等。
该政策的出台将有效解决福建省基层团队组织缺乏工作经费的实际困难,为基层团队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履行工作职能打下坚实基础。
12月18日,福建省“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工作中期交流会在泉州召开。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省少工委委员卸职替补草案,选举兰明尚同志为新一任省少工委主任,林山、吴舢舢同志为省少工委副主任。
10月18日下午,福建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唐国忠带领福建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来到福州市湖前小学,参加纪念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1周年主题队日活动,并前往福州市广厦社区了解农民工子女学习生活情况。
以“红领巾心向党·海西发展我成长”为主题的福建省纪念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0周年大会13日在福州举行。五位先进典型代表作了发言。
编者按:近年来,福建省少工委认真贯彻“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工作要求,结合实施《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 》 (以下简称《纲要》 ) ,积极争取社会支持,推进普及“雏鹰争章”活动,促进了基层少先队工作的全面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