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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少工委:

  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国少工委六届五次全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4年2月13日(星期四)全天(12日报到,13日晚或14日返程)

  二、会议地点

  北京二十一世纪饭店(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0号,电话:010-64683311)

  三、会议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共青团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总结2013年少先队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工作。

  四、参会人员

  1.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同志

  2.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少工委主任罗梅同志

  3.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主要负责同志

  4.第六届全国少工委成人委员(拟卸职委员不参会)

  5.拟递补为全国少工委委员的有关同志

  五、会议安排

  2月13日上午: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1.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同志讲话

  2.审议通过全国少工委委员卸职递补的决定(草案)

  3.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主要负责同志讲话

  4.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少工委主任罗梅同志作报告

  2月13日下午:分组讨论、会议总结

  六、关于第六届全国少工委委员卸职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全国少工委委员中如有成人委员工作岗位调整、少先队员委员超龄等情况,需在本次全会上进行卸职递补。请根据本省份全国少工委委员人员实际情况,填写《第六届全国少工委委员拟卸职递补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2014年2月10日18:00前传真至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七、会议要求

  1.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事由,须以省级少工委名义书面报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请各省级少工委通知并组织本地区参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并预订返程票。

  3.请各省级少工委将本省份参会人员情况汇总后,统一填写《全国少工委六届五次全会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1),于2月10日18:00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报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孟 利 沈子尧

  电 话:(010)85212281、85212189

  手 机:13811216107、15210583389

  传 真:(010)85212043

  邮 箱:zzpxc1110@163.com

  附件:1.全国少工委六届五次全会参会人员回执(下载

  2.第六届全国少工委委员拟卸职递补情况统计表(下载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14年2月7日

作者: 编辑: 潘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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