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以下简称“平安行动”)是以安全自护教育为主要内容、竭诚服务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公益活动。“平安行动”自2003年启动以来,已连续实施13年。2016年“平安行动”重点面向农村留守儿童群体开展活动,由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主办,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承办,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益协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增强安全意识 提高安全素养
二、活动内容
1.推动安全自护教育进入少先队活动课。落实《少先队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试行)》,倡导推动安全自护教育进入少先队活动课。积极开发安全自护类少先队活动课课程资源,面向全国中小学校少先队组织,开展平安自护优秀少先队活动课案例征集,发现推广基层的好做法好案例。
2.推动开展安全自护实践体验活动。鼓励学校、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参照《“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安全教育标准”(试行稿)》,组织开展安全自护主题夏令营、假日营等实践体验活动,引导少年儿童在实践中提高自护意识和能力。有条件的地方,积极邀请教育、公安、卫生、交通、消防、减灾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参与组织开展活动。
3.利用新媒体平台和文化产品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建好以“平安行动”微信公众号、网站、平安APP为主要载体的安全教育服务平台,利用平台开展争获“平安自护章”活动,发布“平安微课”。拍摄“平安行动”公益安全教育短片,积极推广自护铭言。积极开发安全自护类系列文化产品,为基层开展活动提供教育资源包。
4.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开展专项活动。调研农村留守儿童安全需求及现状,开展专题研究。向农村留守儿童集中的学校公益赠送“平安知识海报”、安全教育包等。组织动员少先队辅导员、家长、医生、公安干警、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员工等组建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开展安全自护公益宣讲等志愿服务活动。
5.争创示范活动基地、红领巾小社团。重点面向少年儿童安全教育开展情况较好的中小学校和青少年宫等校外活动场所,继续开展平安行动示范活动基地(红领巾小社团)争创活动。争创标准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通知》(中少办发〔2015〕6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对活动开展突出的单位,经全国少工委办公室批准进行命名。
三、其他事项
活动坚持公益性,不向少年儿童和基层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联 系 人:沈子尧
电 话:010—85212658
电子信箱:xwjyc1104@163.com
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
联 系 人:祝 薇 李 博
电 话:010—57526678 57526631
电子信箱:zxjjpxb@126.com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是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公安部、全国少工委于2003年发起的一项以少年儿童安全自护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少先队品牌活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少工委: 2014年,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公安部、全国少工委主办的“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将继续由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承办,由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益协办,面向各级少先队组织和广大少年儿童开展活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少工委:少年儿童的安全关系到少年儿童最基本的权利和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自2003年启动以来,在各级少先队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少年儿童的积极参与下,扎实深入,蓬勃发展,已经成为少年儿童在体验中提高自护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载体。
少先队要讯第39期(总第288期)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在北京举行2006年“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汇报展示暨表彰大会。
今天,我们欢聚在人民大会堂,集中展示2006年“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取得的工作成绩,表彰在年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首先我代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向获奖个人和集体表示热烈的祝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第五次全国少代会精神,切实贯彻“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工作思路,更好地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有效服务。